无奈我们看懂彼此是彼此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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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潦草的故事


    那年她16。

    刚踏进高中的她穿着一身不合身的宽大校服,留着一头长长的黑发。

    她不喜欢教科书上死板的课文,上课的时候不是开小差就是睡觉。小说里这个年纪的人,往往都是满腔热血脚下生风,她却懒散至极,连一点梦想的衣角都没沾到。

    她整日整日走在大片白茫茫的雾气里,找不到方向。不知道自己笑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在高兴,也不知道自己哭的时候到底是有多难过。

    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木头人,不知冷暖不知痛痒。

    然后仿佛是俗烂的小说情节一般,在某天早晨经过隔壁班的时候偶然一瞥,她就看见了坐在窗边微笑的他。

    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她还能回忆起他那天穿的衬衫和窗外恰好的晨光。

她对他一见钟情。

    说起来不可思议,一见钟情这个词语对于一向不相信缘分的她居然有实现的一天。

    更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从那一刻起,高兴和难过这些情绪化的词语开始具化,风开始流动,雾气开始散去。

    她似乎找到了一个支撑点,不再轻飘飘地随风走。

    课间一遍遍刻意经过隔壁班,见不到他的时候满心失望,见到他的时候又害怕自己今天的头发会不会没梳好。

    他喜欢打篮球,她便绕着篮球场一遍一遍地走,看他笑嘻嘻地和同伴打闹,自己也跟着傻笑。

    他喜欢喝橙子味的芬达,她从此以后喝芬达只买橙子味,尽管一直都觉得太甜。

    她急切地想了解他的一切,甚至终于有了点这个年纪敢爱敢恨的样子,笨拙地小心翼翼地通过各种渠道,想要和他靠近。

    暗恋其实也没那么隐蔽,加上他本身在年级上就是小有名气的人物,渐渐地,身边认识不认识的人都知道了,有一个执着的女孩呀喜欢他。

    他自然也是知道的,偏偏就是不作声。

    到了高二,她开始写大篇大篇的日记,日记里矫情的句子琐碎的事情都有,绕来绕去也不过是他的名字。

    朋友们怂恿她,告白吧告白吧。

    是呀,告白吧,就算拒绝也好歹让他知道自己喜欢他了。她这么想着,然后继续写自己的日记,嗯,写完了这本日记就告白,就用这本日记来告白。

    她重新买了厚厚的A4本子,把一天天的日记都写成了情书,每天的收件人都是他,周一到周天,从来没落下。

    然而厚厚的本子,哪有那么容易被填满。她把自己的心揉化了写进本子里,任由情绪被他掌控着,近乎卑微地期待着有一天他可以看见自己。

    后来学校组织周末补课,他和她被分在了一个班。有一次放学的时候下雨了,他和她都没带伞。她心疼他淋雨,便紧张兮兮冒雨冲回宿舍想给他带把伞,出宿舍时却刚巧看见他顶着自己的外套臂弯下护着另一个女孩回宿舍。她像个傻子一样站在原地,一旁的朋友过来安慰她,她瘪瘪嘴,觉得自己湿淋淋的头发好难看。

    一根筋的她却还是不舍得放弃,眼泪淌了满脸,抹了抹接着在日记里写,你呀你,真是个坏家伙。

    高二整个学年快要结束的时候,她的本子终于被填满。她翻了翻那本时不时就有泪渍的日记,深深觉得这样不行,就又去买了新的本子,特地选了他喜欢的蓝色,然后认认真真地一整本的字都誊写了一遍,最后还挑了漂亮的纸亲自把本子包装了起来。送出去之前,她紧张又期待,甚至一个字一个字的数日记的字数。完完整整数了两遍,两万字多,知道的朋友说她真是个痴情的傻子,她不好意思地默认下来。

    送出去那天恰巧考试,她拜托一位朋友把本子递交给他。满心忐忑,又忍不住做他也喜欢自己的梦。

    考完试回到自己的教室的时候,她却一眼就看见了讲台地板上落满粉笔灰的本子。朋友的确把本子送给他了,只是他把它丢在地上了。

    她把它拾起来,拍拍粉笔灰,一时间居然没什么感觉。走到自己座位上,后座的男生问她你怎么了,她笑笑想说没什么,眼泪却忍不住大滴大滴往下掉。朋友们都了解她,平日里不管出什么事都不会在人前红眼睛的人,惟独这一次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哭到无法自己。

    她觉得他丢在地下的不是本子,是自己亲自剖出来还双手捧着献上的一颗热腾腾的心。

    她一直以来总是烦恼自己像个木头人不知痛痒,这会儿却恨自己知了痛痒,恨自己的一腔热血,恨自己的卑微。恨来恨去,就是恨不到他的身上去。

    高三的时候她把自己的长发剪去,原本及腰的长发剪得只比男生的发型长一点点。朋友们说这样好啊,你是不是终于要放弃他了。她笑笑,说是随缘吧。

    她似乎终于不再那样狂热,天天与朋友嬉笑打闹过得快活,也终于开始为那个传说中的高考而准备。

    暗地里的她却开始喝酒甚至抽烟,她喝酒从来没有醉过,抽烟反而会产生一种莫名的眩晕感。她上网查,网上说那叫醉烟,和醉酒差不多。她开始享受那种感觉,一个人躲在黑暗的角落点起万宝路,晕乎乎地时候想起的人却还是他。

    高三下学期的时候,她不再纠结他到底会不会和自己在一起的问题,因为她开始担心高考之后再也见不到他了怎么办。然而再纠结时间也是不会为她停留的,于是很快的,他们高考了。

    高考结束的第二天是毕业典礼,她穿上了裙子和有蝴蝶结的高跟鞋,想要在最后,至少在最后,能和他好好说句话。

    最终还是没能如愿,毕业典礼散场的时候人太多了,她一晃眼就不见了他。

    那天晚上班上组织吃散伙饭,在市中心的步行街旁。吃完晚饭的她和同学约好一起去唱歌,天已经黑了,步行街上却正是热闹。一起的朋友被小贩拿着的那些可以飞起来的发光的小玩意儿吸引,她毫不顾忌自己一袭白裙就随意坐在了路边,脱下了磨脚的高跟鞋,看着朋友们一个个玩着小玩具兴高采烈的样子。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见到他的——和他的朋友们在一起,笑得开心的他。

    他并没有看见她,事实上这和过去的三年一模一样,他从来没有一次看见过她。

    她急得来不及穿上鞋子,赤着脚就追过去,在人来人往的街上,滑稽又可笑。最可笑的是,最后她还是没能开口叫住他,只是望着他的背影越走越远越走越远,最后完完全全淹没在人潮里,彻底看不见。

    她这时在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高中生活,自己喜欢的那一个人,是真的都要在今天说再见了。回忆起来他所带给自己的一切,哭也好笑也好,情愿也好不情愿也好,全部都在今天要变成过去了。

    那晚上她喝了很多酒,可惜还是没醉,于是也就没能够如愿以偿地哭出来。

    后来她真的就再也没见过他,关于他为数不多的消息也是从朋友那里听说。

    她去了离自己的城市一千公里以外的地方,他去了离她一千公里以外的地方。

    她偶尔也还是想他。

    最后,也仅仅是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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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她21,终于快要忘记他的生日是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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